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以及最新印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文章主要包括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加班费的变化,以及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为:365天(总天数)-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 248天(年工作日)。
关键观点2: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不考虑剔除法定节假日。月计薪天数仍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关键观点3: 加班费的变化
通知指出,制度工作时间的修改会影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其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关键观点4: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企业等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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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蓝色字关注 “乌兰察布云” 春节假期 很多小伙伴 仍需坚守岗位、加班加点 那么,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能拿多少? 该如何计算呢? 此外 最新印发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对职工 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办法 分别进行了调整 两大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 248天 季工作日: 248天÷4季= 62天/季 月工作日: 248天÷12月= 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 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 加班费会增加吗? 通知指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和新规实施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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