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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时合伙人之间出具借条,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1-2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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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4】721 (图源网络 侵删) 二人合伙开店,一人退伙时,对方向其出具了借条一份,后其持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对方抗辩双方并无借贷关系,法院如何审理? 案情简介 孙某与郑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二人合伙经营饭店,孙某于2021年4月向郑某转款13万元作为投资款。2021年6月孙某因退伙,郑某向孙某出具9.5万元借条一份。后孙某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郑某偿还借款9.5万元及利息。 郑某辩称,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关系,而是合伙关系,两人合伙开店每人投资13万,后原告要求退股,打完借条之后原告就不去店里了。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依据借条、转账明细等主张借贷关系,借款人抗辩双方系合伙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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