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内部代理机构(in-house agency)的代表案例和探讨,以乐高集团的内部代理机构Our LEGO Agency (OLA)为例,涉及从人员构成、职责到工作方式与价值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乐高集团内部代理机构(OLA)的介绍
介绍了玩具巨头乐高集团的内部创意团队Our LEGO Agency(OLA),该团队负责品牌内部的广告、传播和策划等工作。
关键观点2: OLA的人员构成与职责
描述了OLA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职责,包括从乙方跳槽到甲方市场的人以及具有丰富经验的创意人员,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元化的团队,负责品牌内部的各种广告营销相关的任务。
关键观点3: OLA的工作方式与特色
解析了OLA如何通过本土化的视角,运用乐高品牌资产,进行品牌传播和用户沟通。包括针对不同用户群体的策略、与食品品牌合作的决策背后的原则、以及利用IP进行营销的策略等。
关键观点4: 关于in-house agency的探讨
探讨了in-house agency的优势和挑战,包括灵活性、成本效益、目标一致性以及评估价值等方面的问题。
文章预览
搜索 “in-house agency” ,映入眼帘的是一些略显耸动的标题: “ 65%的品牌方,正在抛弃广告公司 腾讯快手小红书…这些大厂居然都有in-house agency 推行in-house模式,宝洁省下10%媒介成本 确实也能部分反映当下,大家对内部代理机构的关注重点和不解之处。 一方面是各方大厂入局,伴随稳定的好作品、爆案例,in-house这个概念走入大众视野: 例如做出爆款单曲《孤勇者》的 腾讯游戏K6合作社 ; 让《500个家乡》万转出圈的 快手We我们工作室 ; 还有一手操刀马路生活节、大家的春晚等项目视觉设计的 小红书REDesign工作室 …… 另一方面是大家对于这种内部代理模式知之甚少,以致于聊起in-house时,总有迷思与焦虑并存: in-house agency跟广告公司是竞争关系吗? in-house真的能降低品牌营销成本吗? 内部代理和品牌部/市场部,又是什么关系?…… 看多了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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