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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迎来重要里程碑,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昨日, 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 该《条例》的出台, 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回应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关切, 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确定了 19项政策措施中不得包含的内容。 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 《条例》规定,有关的政策措施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不得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能通过违法设置或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交易等方式妨碍市场的公平准入。 在商品要素的流动方面, 《条例》明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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