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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 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大家一直关心怎么办理 苏州公安局发布意见稿 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哦 信息来源:苏州公安局官网 http://gonganju.suzhou.gov.cn/gaj/gggs/202406/9e1c71550e0a403cbadebc9017bcd6f8.shtml 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 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二)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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