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中国证监会针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张磊、王轶在实达集团鉴证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涉及实达集团通过虚构货款收回的事实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影响,中兴财光华在鉴证业务中存在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不到位、未执行充分的鉴证程序等问题。最终的处罚决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罚款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达集团通过虚构货款收回的事实消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影响
实达集团为了消除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采取了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
关键观点2: 中兴财光华在鉴证业务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问题
中兴财光华在实达集团的鉴证业务中,未制定符合规定的鉴证业务计划,风险识别与评估不到位,未对货款代付业务的真实性实施进一步鉴证程序,未考虑截至鉴证报告日发生的期后事项影响等。
关键观点3: 中国证监会做出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兴财光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张磊、王轶给予警告并罚款。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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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John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站 发文日期:2024年9月13日 当事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张磊,男,1986年1月出生,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消除专项鉴证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王轶,男,1982年3月出生,实达集团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消除专项鉴证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房山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中兴财光华在实达集团鉴证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中兴财光华、张磊、王轶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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