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共设8章70条,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的监管要求。办法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拓宽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范围,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提高综合化服务水平。办法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竞争优势,开展围绕不良资产相关的轻资产业务。重点解读了办法的适用主体、业务范围、可收购资产类别、收购原则、价格分歧解决机制、项目来源、强化尽调要求、估值要求、方案实施、管理要求、资产处置、禁止受让主体、付款方式、管理要求等内容。同时,办法还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应坚持的原则,以及应建立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办法内容概述
办法共设8章70条,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的监管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拓宽收购范围,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提高综合化服务水平。
关键观点2: 适用主体和业务范围
办法将适用范围明确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照执行的表述。业务范围删除了问题机构纾困业务,但提出了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并对可收购资产类别进行了调整。
关键观点3: 风险防控要求
办法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审批决策机制,确保项目来源依法合规,强化尽职调查,确保估值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关键观点4: 综合化服务水平
办法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开展围绕不良资产相关的轻资产业务,培育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在发挥逆周期救助性功能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观点5: 监管要求
办法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权责明确、流程清晰、运行有效的审批决策机制,严格防范资产收购、资产定价、中介机构选聘、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文章预览
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是 法询金融研究院 专栏作者 陈超 ,谢绝其他媒体、公众号、网站转载,欢迎个人微信转发。 11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 新规共设8章70条,要点包括: 1.聚焦主责主业。 有序拓宽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范围,明确细化可收购的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标准。 2.规范业务流程。 细化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全流程的操作规范。 3.强化风险防控 。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审批决策机制。 4.提高综合化服务水平 。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竞争优势,开展围绕不良资产相关的咨询顾问、受托处置等 轻资产业务。 新规重点解读: 经过前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系总局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等种种必要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