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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参考案例:郭某其诉杜某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2025-07-2-001-001 / 民事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豫14民终346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2.10 裁判要旨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患者利益受到损失,与患者非近亲属关系的他人出于好意在医院出具的麻醉协议书及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且其已尽到与处理自己同一事务时相当的注意义务的,该他人不应当因其在术前告知书上签字而承担患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入库编号:2025-07-2-001-001 郭某其诉杜某民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关系人代为术前签字行为性质的认定 关键词: 民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关系人;代为术前签字;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郭某其诉称:2017年3月4日,郭某其在河南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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