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关于财务造假犯罪的解答,涉及财务造假犯罪的关键问题、解答的具体内容以及关于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的问题等。同时,文章还提到了司库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性,以及一个关于司库管理领域的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财务造假犯罪的关键问题
包括总体问题、具体事项的披露义务、罪数问题、多项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如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升档标准等问题。
关键观点2: 解答的具体内容
解答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包括证券发行人在不同阶段的披露义务、具体事项的披露义务、罪责情形的认定等。
关键观点3: 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问题
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将受到刑事处罚。
关键观点4: 司库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性
司库建设通过提升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推动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以及促进战略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措施,对于防止企业财务造假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观点5: 关于司库管理领域的活动
在2024中国司库年会上,将颁发司南奖,并发布《2023中国司库建设高质量发展报告》。参会嘉宾还将获赠一本该报告,以促进行业间的交流与深度合作。
文章预览
依法严惩财务造假犯罪 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依法从严惩治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解答》共4部分15条,就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总体要求,欺诈发行证券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违规披露、不 披 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的把握及立案追诉标准的适用,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犯罪认定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解答》坚持零容忍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强调全链条追诉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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