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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提醒:不属于食品!谨慎购买!

思明快报  · 公众号  ·  · 2024-06-0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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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来信反映 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的 销售消费问题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相关规定 作以下消费提示 一、槟榔未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 二、槟榔及槟榔制品 不得 以 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 三、食品经营者 不得 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电商平台 不得 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及槟榔制品, 不得 明示或暗示槟榔及槟榔制品可食用。 四、食品经营区域内 不得 混放槟榔及槟榔制品。 五、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食品经营者 不向未成年人 宣传和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厦门日报 编辑:韩婉秋 校对:郑莉涵 审核:张鑫明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记得点赞+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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