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总结了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包括未婚男女恋爱期间财物赠送、赠与的性质、彩礼的性质、彩礼与一般给付财物的区别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案例解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通常涉及较大数额的财物,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而恋爱期间的赠与,如果是小额的、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礼物或日常消费性支出,则一般被视为无偿赠与。
关键观点2: 法律依据
涉及到彩礼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彩礼范围的规定。
关键观点3: 案例解析
本文解析了多个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例,包括郑某诉施某婚约财产纠纷案、董某某诉曹某甲、曹某乙婚约财产纠纷案等,这些案例详细阐述了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以及不同情况下彩礼的返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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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侵删) 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参考案例 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 ——郑某诉施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 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案号:(2022)闽0128民初5080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裁判规则 【裁判理由】 1. 未婚男女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数额款项及发生在特殊日期款项的财物赠送应当认定为馈赠或扶助,不属于彩礼 ——潘某某诉汪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 案例要旨: 具有特殊含义的数额款项及发生在特殊日期款项的财物赠送应当认定为其为维系感情表达爱意而发生的馈赠或扶助,并未在未婚男女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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