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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企业全球化指南系列|之七:专题指南——美国公司和香港公司签署合同的形式要求

环球律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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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思婧 | 刘肖杉 | 曹阮荟 审 校:湛晶心 专题指南—— 美国公司和香港公司签署合同的形式要求 对于境内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合同中加盖公章或合同章非常普遍。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即便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签署合同未超越其权限,也不能仅凭其签名或者按指印认定合同成立。但是当我们与境外公司签署合同的时候,对方常常只签字而没有盖章。本文以美国公司和香港公司为例,简要介绍如何判断其签署形式是否为有效签署,从而对境外公司具有约束力。 美国公司和香港公司的法律文件通常需要由授权代表签字。美国和香港的法律并不强制当地公司制备公司印章。因此即使不加盖任何印章,在有授权代表签字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效签署合同。但是如果合同仅加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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