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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住宅时可同步预售停车位!成都市住建局发文→

四川日报  · 公众号  · 四川  · 2024-08-1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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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住建  近日 成都市住建局印发 《住宅类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 销售指引(2024版)》 提出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时 住宅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 可同步预售对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第一阶段销售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时, 住宅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可同步预售对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其中—— 预售阶段 ,开发企业向建筑区划内的 单套住宅业主销售 不超过1个机动车停车位 。 车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 开发企业向建筑区划内的 单套住宅业主销售 不超过2个机动车停车位 。 第二阶段销售 销售条件。 建筑区划内房屋分户转移登记的建筑面积达可售总建筑面积(不含车位、设备用房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80%以上;或房屋分户转移登记的建筑面积达可售总建筑面积(不含车位、设备用房及自持部分建筑面积)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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