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张女士与温先生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下孩子。两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文章详细描述了二人的背景、相识、相恋、犯罪经过以及法院的审判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张女士和温先生相识并同居
张女士与温先生在学生班级群相识,后经常聊天。张女士因遭丈夫家暴与温先生一起离家出走,前往天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关键观点2: 两人的婚姻状况及生育情况
张女士与温先生在有配偶的情况下生育孩子。张女士在唐河县某某医院生育一子,温先生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两人均未在适当时候与原有配偶办理离婚手续。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审判结果
张女士和温先生均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法院考虑二人自首、认罪认罚等因素,对二人从轻处罚并缓刑处理。
关键观点4: 文章的来源和编辑流程
文章来源于潇湘晨报和半岛晨报的报道,经编辑杨芮、编审符亚丽、终审周晓雪的整理发布。
文章预览
河南省唐河县的张女士与温先生各自有家庭,两人相识于学生班级群。 一次,张女士向温先生吐槽遭丈夫家暴后,二人一起离家出走来到天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子。 “私奔”之前,张、温二人都没有离婚。张女士与丈夫育有4个孩子,温先生与妻子育有2个孩子。 近日,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 二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被告人张女士与唐河县的王某经人介绍结婚,于2007年8月2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婚后2007年至2014年期间,生育4个孩子。 2010年9月7日,被告人温先生经他人介绍与妻子认识后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于2012年2月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离婚,2012年6月11日又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孩子。 2018年4月份,张女士与温先生在学生班级微信群中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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