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董云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董云虎在多个职务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在多项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48亿余元。鉴于其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董云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董云虎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内容涵盖了董云虎的职务、犯罪事实以及所判处的刑罚。
关键观点2: 董云虎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48亿余元。
法院认定董云虎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关键观点3: 法院考虑董云虎的多项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鉴于董云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在判决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文章预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云虎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8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云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董云虎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云虎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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