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杭州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之间的侵权官司,最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撤销了之前的判决,赣州江南宋城运营方赣州瑞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侵权,驳回了宋城演艺的全部诉求。本文还介绍了案件的背景、过程和瑞宏公司的申诉理由。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杭州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之间的侵权官司,涉及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关键观点2: 案件过程
案件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审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之前的判决,赣州江南宋城运营方不侵权。
关键观点3: 申诉理由
瑞宏公司申诉称其使用“宋城”“江南宋城”“江南·宋城”标识系表征景区名称,并非商标性使用,且与宋城公司的“宋城”商标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关键观点4: 案件影响
此案不仅关乎两家公司的权益,还涉及到传统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文章预览
杭州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之间的侵权官司,一路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赣州当地某知情人士处获悉,202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宋城演艺诉赣州江南宋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赣州江南宋城运营方赣州瑞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侵权,驳回宋城演艺全部诉求。 赣州江南宋城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朱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在获悉本案终审的结果之后既振奋也释怀,深知这就是赣州打造宋城品牌的“定心丸”,也进一步明确了其在传统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上的使命与责任。 1月6日下午,记者针对上述案件向宋城演艺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宋城演艺一审、二审皆胜诉 2020年6月,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