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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产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至2025年)》(沪经信生〔2023〕588号),促进工业服务业能级提升,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工作部署,现就开展上海市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主要面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专业服务的各类产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包括重点产业垂直服务平台、工业品数字服务平台、工业原料数字服务平台(大宗商品)、专业服务平台、跨境产业数字服务平台等不同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沪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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