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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分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岗、协助开展日常文化活动服务岗,共招聘60人。详见《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详见附件2),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佳木斯市区户籍(不含六县),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含)以前。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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