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交所公开信息指出大庆华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存在相关问题,对签字保代及发行人相关方予以通报批评,对保荐机构、会计师采取书面警示。涉及的问题包括流水核查问题、收入确认认定依据核查不充分、研发内控缺陷及研发费用准确性核查不到位、资金流水及生产管理内控核查不到位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保荐代表人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的流水核查问题。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在资金流水方面存在问题,保荐人未对款项具体流向及实际用途作进一步核查。
关键观点2: 收入确认认定依据核查不充分。
发行人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问题,保荐人未能充分核查并关注异常情况。
关键观点3: 研发内控缺陷及研发费用准确性核查不到位。
发行人在研发内控方面存在缺陷,如委外研发项目核算不准确、研发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等。保荐人未对相关研发费用核算依据进行充分核查。
关键观点4: 保荐代表人申辩理由被交易所驳回。
保荐代表人提出的申辩理由包括收入核算合理性、研发项目资金问题、非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但交易所认为这些理由不构成未履职尽责的合理理由。
文章预览
2024年12月,上交所公开信息显示,因在 大庆华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中相关工作不到位,上交所对签字保代、签字会计师及发行人相关方予以通报批评,对保荐机构、会计师采取书面警示 。 其中,处罚事项中涉及流水核查问题: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2022年4 月向某公司借出 180 万元,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已于 2021 年注销, 保荐人以发行人未告知其注销情况为由, 未对款项具体流向及实际用途作进一步核查。针对该事项,保荐代表人申辩理由为:出借公司非发行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相关资金出借不属于应重点进行核查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所审核后认为:保荐代表人未对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与已注销的某公司产生资金往来的异常情况保持审慎态度,资金往来核查不充分,非关联方等异议理由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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