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至正研究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务研究官方公众号;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的平台;司法案例及实务论文发布的平台;法律理论界、实务界人士交流的平台。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至正研究

王晓梅、叶戈:业主委员会在以业主为被告的相邻关系纠纷中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至正研究

至正研究  · 公众号  ·  · 2025-01-17 15:44
    

文章预览

作者简介 王晓梅,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叶戈,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文章思维导图 业主委员会在以业主为被告的相邻关系纠纷中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甲业主委员会诉乙公司相邻关系案 【案  情】 案涉建筑物由一幢住宅楼和与其相连的五层裙房组成,裙房的使用性质为办公。住宅楼与裙房在底层相邻,各设门禁。甲业委会于案涉建筑物成立,乙公司为裙房业主。甲业委会主张,乙公司将原本属于案涉小区进入该住宅楼底层大堂的通道纳入其独用部位,导致住宅楼居民被迫经由小区大门外侧破墙通道进出电梯厅,而乙公司于该电梯厅所在空间擅自改变建筑物原有隔断布局,拆除楼栋原有通道门,加装带有密码锁的防盗门,供其员工出入,该防盗门与住宅楼门同时开启时会阻塞通道,具有安全隐患,且乙公司人员从该防盗门处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