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内容,公告涉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许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公告。文中还列出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依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依据
公告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规定。
关键观点2: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包括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1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批)和《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关键观点3: 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公告中特别提到了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纯电动汽车-乘用车车型,可以通过“阅读原文”查看更多减免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
关键观点4: 联系信息和版权声明
文中提供了佳木斯广播电视台的联系方式,并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到权益,请第一时间联系佳木斯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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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 蓝色字关注 “佳木斯广播电视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5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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