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对象、方法、要求、自查整改、能力验证的项目和参数、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范围、能力验证实施等。同时,提供了相关的附件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渝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汇总表和人员汇总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对投诉较多、数据异常的机构进行重点监管,检查范围包括市内机构和在渝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外地机构。
关键观点2: 能力验证
能力验证的项目和参数是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和镉。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实施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不设补测环节。
关键观点3: 重要时间和信息
通知要求在2024年8月2日前报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情况,并在“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中更新基本信息和资料。此外,提供了联系人、邮箱等联系方式。
关键观点4: 附件
提供了相关的附件,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渝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汇总表和人员汇总表,以及涉及的其他重要文件,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等。
文章预览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 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西 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及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结合《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4 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 2024 〕 61 号)工作部署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 结合管理需求,采用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在渝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 中确定检查对象。 市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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