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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党员和干部带头维护 小区物业管理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有关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兴国县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发挥党员和干部在参与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多网合一”工作走深走实,争创省级、市级“红色物业”优秀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带头参与物业管理 全县党员和干部要积极支持并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带头参加业主委员会管理。通过“自荐+推荐”方式,积极支持社区、网格党组织工作,主动带头宣传支持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带头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模范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章制度和业主公约,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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