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有所调整,特定区域更低。新政策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通知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关键观点2: 特定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进一步调整
对于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关键观点3: 新政施行时间及过渡安排
新政策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之后受理的按新政策执行。
文章预览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0月17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