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因非法引进红耳彩龟(巴西龟)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本案涉及的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共计1760只,被法院依法没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成立
被告人易某因未经合法申报和检疫审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被法院依法判处有罪。
关键观点2: 判决结果
易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扣押的1760只红耳彩龟被依法没收。
关键观点3: 案件背景
易某于2022年10月21日驾车进境时,未向海关申报,被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经鉴定,涉案动物中的红耳彩龟为外来入侵物种,属于重点管理名录。
关键观点4: 法律适用与量刑
法院认定易某为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因其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易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预览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 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宣判现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易某驾车经口岸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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