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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湖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根据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湖北省2025年将继续开展汽车、家电、家装厨卫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并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请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我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一、关于汽车以旧换新 1.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纳入补贴支持范围,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按照《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鄂商务发〔2024〕15号)、《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鄂商务发〔2024〕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37号)执行。 2.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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