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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7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创发〔 2025 〕 2 号)。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方面 17 项政策举措。 一是加强标准制定的监督。主要包括强化国家标准制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合规性和协调性监督,严格限定地方标准制定和权限和范围,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行为的规范引导。 二是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主要包括确保强制性标准实施到位,强化推荐性标准的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实施行为。 三是创新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监督方法。主要包括健全督导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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