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一起关于商品房储藏室内电缆桥架安装引发的纠纷案件。刘某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储藏室内有电缆桥架,认为影响使用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合同中有关于施工优化调整的规定,但弘某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然而,移除电缆桥架会造成资源浪费,不符合绿色原则,因此法院未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刘某购买弘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及地下储藏室,发现储藏室内有电缆桥架,严重影响使用。
关键观点2: 合同情况
刘某与弘某公司签订《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合同合法有效。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弘某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但移除电缆桥架不符合绿色原则,法院未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法官强调了绿色原则的内涵,包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保障民事主体权利的同时,也要避免资源的浪费。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532 (图源网络 侵删) 新买的商品房交付了 满心欢喜 收房后却发现地下储藏室墙体侧面 藏着个“大家伙” 小区电缆桥架安装在自己储藏室墙上 赶紧找出看看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上并没注明有此 这事得上法院评理去 不要求解除合同 也不要求赔偿 只要求移除其储藏室的电缆桥架 法院会支持吗?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25日,刘某与弘某公司签订《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购买弘某公司开发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某小区住宅及地下储藏室。现案涉储藏室已交付,但储藏室内内临墙架设有强、弱电桥架两组,均由金属板包裹。案涉储藏室现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刘某述称,弘某公司向刘某交付的案涉储藏室内桥架中的强电电缆与整个地下车库相连接,严重影响刘某对该储藏室的安全使用。为此,刘某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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