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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财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 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承受 能力论证办法》的通知 川财金〔2017〕91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相关规定,全省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为推进PPP项目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精准识别政府支出责任,合理确定PPP项目支出规模,切实保障市县政府履约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特制定《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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