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期悬赏公告,公告中涉及四个执行案的悬赏信息。四个案件均为追讨债务的执行案,被执行人均有未履行的债务。悬赏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以便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提供有效线索后,申请人愿意支付一定比例的悬赏金作为奖励。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目的
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2: 执行案详情
涉及四个执行案,分别是借款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和民间借贷纠纷。
关键观点3: 被执行人信息
每个案件都有详细的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和公民身份号码。
关键观点4: 执行标的和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每个案件都有明确的执行标的金额和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关键观点5: 悬赏条件及金额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申请人愿意支付一定比例的悬赏金作为奖励。
关键观点6: 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提供了每个案件的举报联系人及电话。
文章预览
天元区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期悬赏公告 为了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举报,提供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 (2018)湘0211执43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李新华, 男, 1970 年 1 月 7 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堂市乡大垅村鲤鱼组 25 号。公民身份号码: 430221197001077515 。 被执行人:李新飞, 男, 1970 年 5 月 20 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古岳峰镇三旺村义仓组 06 号。公民身份号码: 430221197005207815 。 执行标的金额: 859068 元 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859068 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 李新华、李新飞 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我院查证属实,申请人自愿从通过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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