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泽知

案例评析 | 电子游戏可被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泽知  · 公众号  ·  · 2024-11-14 07:00
    

文章预览

点击上方“ 泽知 ”→点击右上角“ ··· ”→点选“ 设为星标⭐ ” 电子游戏可被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裁判要旨】 关于作品的分类,主要考虑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和作品的传播利用方式两个因素。作为独创性体现在游戏规则、游戏素材和游戏程序的具体设计、选择和编排中的电子游戏,系文学艺术领域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有其独特的创作方法、表达形式和传播手段,与视听作品有本质区别,亦和其他法定作品类型存在本质不同,应当被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案号】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1)粤0192民初7434号 【裁判观点 】 本案争议焦点为:《率土》游戏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构成何种类型作品 关于作品的分类,主要考虑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和作品的传播利用方式两个因素。 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