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天津司法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展示天津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和风貌。
今天看啥  ›  专栏  ›  天津司法

津沽12348解难题丨租房期间物品维修费用谁买单?

天津司法  · 公众号  ·  · 2025-02-08 08:47
    

文章预览

租房时常会遇到生活物品或房屋设施需要维修的情况,那么在房屋租赁期间,物品损坏的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近日,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一位市民的电话,市民租赁房屋用于生活居住,屋内配有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租赁期间家电出现问题,市民多次联系房东要求维修,房东始终置之不理,无奈市民自费进行维修。合同到期退房时,市民要求房东退还家电维修费用,房东拒绝,市民认为租赁房屋的家电维修费不应由自己承担,求助于热线律师。 • ✦ ✦ • 租赁期间,屋内物品发生损坏,维修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热线律师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的维修责任应看合同约定,如果在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责任的承担方,则应当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