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长宁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的通知,涵盖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政策细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条件
包括2023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长宁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
关键观点2: 申报材料及要求
详细列出了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在线填报和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申报时间和寄送地点。
关键观点3: 政策扶持内容
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
关键观点4: 其他相关政策活动
列举了其他相关的政策活动,如上海市推荐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并提供了相关链接。
文章预览
根据《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长科委规〔2024〕1号),现就申报2023年度长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23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为 非张江长宁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可通过查询企业是否属于张江长宁园。 2、 2023年新迁入长宁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长宁区,迁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迁入且在2023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一网通办”完成区间迁移。 3、 2023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受理 申报企业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进行在线申报、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初审材料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区科委。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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