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研究了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的动态配置问题,以SY资金互助社为例,探讨了领投风险保障金在剩余控制权配置中的作用。研究发现,领投型剩余控制权模式能够实现能力、权利、风险与收益的更优配置,得益于风险保障金在调配上的灵活性和领投上的独享性。文章提出了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的理论逻辑可能性,为破解大小股东利益冲突难题提供新思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研究背景与意义
合作金融组织是一种特定范围内的金融中介组织,其治理上的典型特征是成员所有、成员管理并为成员服务。剩余控制权是合作金融组织中的重要产权制度安排,与应对信贷风险及获取相应剩余收益相关。已有的剩余控制权配置模式在静态配置上有局限性,难以实现有效配置。
关键观点2: 研究内容及方法
本文以SY资金互助社为例,通过案例研究法验证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假说的内在逻辑。文章构建了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分析框架,实证考察了SY资金互助社中领投风险保障金在资金动员、资金运用和收益分配等环节的作用及动态配置剩余控制权的内在机理。
关键观点3: 研究发现与贡献
研究发现领投型剩余控制权模式能够实现能力、权利、风险与收益的更优配置。该模式的创新和边际贡献包括:实现对大股东的激励与约束;完善已有理论研究框架;破解基于初始股权结构的静态配置与成员异质性、贷款异质性问题的内在冲突。
关键观点4:
目前获得的风险保障金信息多为整体性或平均性信息,或定性信息,未来希望能通过跟踪调研和回访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以再次验证本文的主要结论。同时,未来可以进一步探索领投风险保障金与其他方面的结合,如与收益分配方面的更深入的研究。
文章预览
(点击图片订阅电子刊) 风险保障金与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基于SY 资金互助社的案例研究 文章来源 作者: 刘西川(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杨梦瑶(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文章刊发: 《管理世界》 2024 年第 7 期 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 不同于已有研究从静态视角出发探讨与构建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配置制度,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假说。该假说认为,在合作金融组织初始股权结构基础上,发起人针对某笔具体贷款业务领投风险保障金,向小股东传递更强的发起人风险偏好与风控能力信号,强化发起人专有性投资并将剩余控制权配置给发起人的同时保护小股东的投资者利益,从而实现成员间能力、权利、风险与收益的动态最优配置。为验证该假说,本文构建一个合作金融组织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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