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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准则的含义——读《经济解释》(二十一)

刘东利2020  · 简书  ·  · 2020-12-14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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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就进入了三位一体的最后一个元素:竞争准则。回过头来看,可以发现这几节关于游戏规则与竞争准则,作者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可能也是考虑到,哪怕给出定义也过于抽象了吧 —— 回想一下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谁真的第一次读到定义就能理解吗?还不是靠各种例子(一笑)。所以作者反复举了很多例子:

没有游戏规则,举重比赛的力度准则不容易成立。象棋赛以智力高者胜;桌球赛以眼力精、技术高、手力控制自如者胜 —— 这些准则,都是由有关的游戏规则促成的。

作者并没有提这里的准则,英文对应是什么?我猜测是 Criterion:

A criterion is factor on which you judge or decide something.

这是Collins的翻译。所以它是个因素,而且也是为了评判或决定什么事情。

而对于经济学研究的人类竞争发生的主要场所,市场:

在自由市场,价高者得,市价于是成为决定胜负的准则。促成这市价的游戏规则,是私有产权的制度。这是科斯与阿尔钦的思想重点了。

价格是一个决定胜负的准则,而私有产权是决定这是准则的游戏规则。

而且在阿尔钦看来:

价格决定什么,远比价格是怎样决定的重要!

我想,这句话只说看一个东西的作用而非形成机制,也就是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更加重要。

但另一方面,我在想这句话是不是也有相应的历史背景:

- 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问题的困难可能在于如何快速的传输价格信息,将价格信息从一个市场传递到另外一个市场,从一个区域传递到另外一个区域 —— 所以无论是罗斯切尔德家族通过快马加鞭来传递拿破仑战败的信息来获得信息差,还是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比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848年,都是为了更快的传递信息;

- 而这传递的速度十分受限于信息传输的工具,也就是通讯技术 —— 从快马加鞭到交易所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而通讯技术,对,是技术,而这些往往是长期变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很难发生突变,所以传输的速度也就很难发生突变;

- 那么所谓的价格的形成机制,其实在很长时间之内都很难改变,经济学里再研究,或者说一个学者的学术生涯,再怎么研究,也容易陷入无非是一些小问题的研究;

- 但其实有了互联网就不一样了,这个价格的形成,其实也很有意义:比如,互联网的产生,使得信息可以无时无刻不体现在价格当中,全球市场永不眠;好像信息平权了是吧?但是信息的质量、各个市场定价权的差异等等,似乎价格的形成机制更值得研究了;

- 另一方面,互联网对于个人来说,还意味着在过去的时代无法形成的价格歧视,现在互联网平台很容易就实现 —— 当然现在也有一种文雅的说法叫做千人千面,千人千面本身可能并不是坏事儿,它确实只是一个工具,但是它现在用于什么目的呢?是为了榨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吗?那这个时候价格的形成机制就非常有重要了;

- 另外一点,从这个角度再往上一个维度来看,如果互联网平台的各种经济模式只是促进了价格的形成(其背后就是交易的形成),而很少深度参与到交易再往上游看的环节,也就是生产与研发,那么时间长了难免就变成了专注于分配机制:因为价格很多时候就是在分配;竞争也是为了分配,我们如果说价格是一种竞争准则,那么在此基础上的一切创新,很多时候都只是在分配;

- 那么就覆盖掉了、或者说抵消掉了价格本应该也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引导创新、引导资源配置 —— 这样,最终只是为K型社会做出了贡献?

- 这样来看,价格的形成机制似乎比以前重要太多了,因为他决定了什么、或者说带来了什么潜在的危机,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已经比较清楚的认识到了?

随后作者又解释了,自己认为竞争准则与游戏规则的关系:

游戏规则与决定胜负的准则有直接的连带关系:前者决定后者,而后者决定社会的经济运作。

我的理解是:

- 这里这个词决定用的似乎不十分精确;

- 这里的决定指的是作用机制上的决定,而不是系统设计者“目的”层面的决定 —— 按照Dalio的说法,想象成自己是系统的设计者,嗯,也就是上帝视角;

- 真正的设计者,也就是说整个系统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良好运行的准则,从而让社会运行更良好;

- 所以从目的的角度来看,反而是社会的经济运作是否良好(这也是一种竞争!国家间的竞争)决定了游戏的准则,而为了达到这个游戏的准则,才有了相应的游戏规则,这也就是为什么作者说到两者出现的先后关系:

我认为是准则在先而游戏规则在后。为什么呢?因为定胜负的准则所决定的,是人类以竞争来解决的问题,而游戏规则只不过是协助准则的成立而已。

就是这个意思。目的比方式更“先”,规则是方式而已;时间空间可以转变,技术的变化可以转变,产生的相应规则当然可以变。当然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确实是最直观的,最直接来体现目的的一种方式。这个目的是什么呢?再说一遍,不应该只是价值分配;而更应该是价值创造。


备注:可能这一次记录了太多的关于“好不好”的理解;只期望过几年再看,这些仍然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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