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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等/你/来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等要求请点击下图查看 → (二)年龄要求198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年龄要求放宽至198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浙江省,生源地(指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为温州市或毕业于在温高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的,户籍不限。 (四)报考岗位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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