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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8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新增了基金可以非基金形式存续的条款,因此,AMBERS系统中就基金处置除了基金清算的选择外,新增基金身份注销的选择,本文笔者拟分析基金身份注销与基金清算的区别,以期为私募行业同仁在进行基金清算或基金身份注销选择时提供一些参考。 一 基金身份注销与基金清算的定义 基金身份注销是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销基金的身份,是基于双方合意的流程,基金身份注销后基金以非基金形式存续,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继续持有投资标的股权或份额,不实质完成退出。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发生法定终止事由或约定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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