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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长约21000字,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是否属于法院的立案受理审查范围? ——北京御龙昌恒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优龙国际旅游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昌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阶段判断原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时,只需审查原告是否提交了证明其与相对人因民事法律关系引发争议的相关事实依据。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能否得到全部或部分支持,均属于实体审查的范畴,有待于实体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判。 案 号: (2020)最高法民再4号 审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 见《北京御龙昌恒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优龙国际旅游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缔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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