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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击上方蓝色字 关注《新闻天天看》 最贴心 最暖心的内蒙古民生新闻 为保障我市元宵节活动期间全市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禁飞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 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系统的轻型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系统的航空模型、 孔明灯 等 。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 2025年2月12日0时至2025年2月13日12时,禁飞区域为:呼和浩特市域范围内。 该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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