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是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则执行悬赏公告。第一则是针对被执行人谢宝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第二则是针对被执行人黄名文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0%作为悬赏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被执行人信息
文章涉及两个被执行人,分别是谢宝石和黄名文,两者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关键观点2: 悬赏金额
申请执行人分别为两个被执行人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和50%作为悬赏金,用于奖励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关键观点3: 悬赏条件
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即可获得相应奖励。
关键观点4: 保密措施
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文章预览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谢宝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 ,用于支付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的奖赏。故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 . 被执行人:谢宝石 性别:男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小水村罗屋组*号附*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0****2237 执行案号:(2020)赣0703执954号 未履行标的款金额:5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7-6686000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黄名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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