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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淳锷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清华法学》2020年第1期 (为方便阅读,已省略原文注释)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不仅仅是交易习惯 二、类型区分:设定适用模式的逻辑起点 三、实践功能:超越“漏洞填补”的多元运用 四、当事人举证:待证事实与证据来源 五、法官职责:规范审查与程序阐释 六、总结、补充与延伸 摘要: 大量案例表明,被援引到商事审判中的商业行规不仅可用于填补立法漏洞或合同漏洞,也可作为理解商业实践的指南、合同解释的参考依据、推断案件事实的信息工具、商行为合理与否的判断标准,或是判决说理的理由。《民法总则》及其他现行立法未能给商业行规司法适用提供足够的法律指引,为此有必要从立法等层面完善商业行规司法适用机制:一是准确界定概念以便正确识别和适用行规;二是在类型化基础上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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