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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更改告知答疑(一)| “药”问“药”答

四川药品监管  · 公众号  ·  · 2024-12-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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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什么情形下无需提交说明书 更改告知审查? 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不属于变更注册范围内的说明书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审批部门书面告知,并提交说明书更改情况对比说明等相关文件。属于变更注册范围内事项,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无需提交说明书变更申请。 Q2 《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应注意 哪些格式与内容方面的问题? 应注意《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内容准确性且覆盖全部变更内容,说明各项变更内容的变更原因,与提交的变更前、变更后的说明书描述前后一致。未变更的内容,无需在《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中列出。 Q3 有源产品外形或结构发生变化时 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有源产品外形或外观发生变化时,建议通过图示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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