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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执行涤除肖某作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有效破解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后涤除登记难题,使得原本“执行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0 1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昌吉市某公司雇佣肖某担任该公司招商部招商经理,随后该公司以业务需要为由将肖某变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肖某从该公司离职,并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但公司未履行此要求。 为保护个人权益,肖某于2021年将昌吉市某公司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法院审理后,判令昌吉市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涤除肖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然而,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陷入僵局。于是,肖某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0 2 案件执行 执行法官艾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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