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名单的公示,确定名单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和所属区、县(市)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建设补贴金额按照标准下浮34%,A级和B级企业分别享受上浮20%和5%的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情况。同时,文章还提供了相关政策和补贴通知的链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名单的公示。
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和审核确定补贴名单,涉及建设补贴金额的下浮以及A级和B级企业的上浮补贴。
关键观点2: 公示期的相关信息。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关键观点3: 相关的政策和补贴通知链接。
文章提供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补贴通知的链接。
文章预览
关于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名单的公示 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建地空〔2023〕17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所属区、县(市)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名单。建设补贴金额按照标准下浮34%,A级企业按照实施细则标准上浮20%,B级企业按照标准上浮5%,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8月8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恬睿 联系电话:0571-87173389 电子邮箱:hangzhoucdz@163.com 附件: 2024年新能源汽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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