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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历经九年酝酿、两次审议及多次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征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如今,环保税法已正式实施一周年,征收管理细则与应税污染物适用都在不断明确中。2018年10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应税污染物适用和税收减免适用明确了更为细致的范围。 环保税延续了此前的排污收费制度。值得关注的是,“ 费改税”已满一年,作为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这一年来实施成效如何?环境保护税究竟将如何助力于环境保护,破解污染围城困境? “费改税”,更具强制性 不少公共经济学家认为,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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