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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内有举报电话)

学习小组  · 公众号  · 政治  · 2018-02-0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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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 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3月1日 ,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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