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责任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车辆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发现场大量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了对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背景及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在2024年9月3日早晨,泰安东平的一辆公交公司接送学生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失控,造成路边家长和学生受伤。
关键观点2: 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
关键观点3: 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车辆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的。
关键观点4: 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东原公司肇事车辆驾驶员、东原公司实际控制人等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东平县佛山中学副校级干部、佛山中学校长等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东原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东平县委、县政府和泰安市委、市政府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文章预览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泰安东平“9·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车辆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发现场大量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东平县东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公司)肇事车辆(鲁J00202D)驾驶员、东原公司实际控制人等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东平县佛山中学副校级干部、佛山中学校长等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建议对东原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成东平县委、县政府向泰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泰安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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