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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有态度 这是医业观察的第 2181-3 期文章 来源:陈在不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期印发《食管癌筛查与早诊早治方案(2024年版)》和《胃癌筛查与早诊早治方案(2024年版)。 关于胃癌筛查方法,文中说到: 于是乎 , 众多自媒体公众号纷纷分文: 不推荐生物标志物筛查胃癌! 不建议将血清胃蛋白酶原(pepsinogen,PG)检测、血清胃泌素-17(gastrin-17,G-17)检测或血清胃癌相关抗原MG7等检测单独用于胃癌筛查 也不推荐使用以下方法进行胃癌筛查:其他生物标志物检测、上消化道钡餐造影、PET检查等。 那么,究竟是不是胃癌筛查方法发生大的改变,胃癌标志物还有没有意义? 笔者找出一篇旧文,略作修改,重发如下。 首先,关于胃癌筛查,国内已有多部 指南共识: 王振宁,徐忠法,苗智峰等,胃癌早诊早治中国专家共识(2023版).中华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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