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山东高法
新鲜的司法动态资讯 实用的审判实务参考
今天看啥  ›  专栏  ›  山东高法

工作期间因工友受伤,责任应如何承担?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0-08 16:50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601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穆某某、田某某均受雇于某公司,二人在同一车间工作,穆某某是配料工,田某某是拉丝工。2023年5月22日,穆某某在搅拌机内清理料渣时,田某某触碰到搅拌机开关,致搅拌机旋转,使穆某某受伤。经鉴定,穆某某构成十级伤残。事情发生后,穆某某、田某某及某公司之间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诉至法院。穆某某要求田某某、某公司对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12177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本案中,穆某某、田某某在某公司从事劳务,两人与某公司之间均为劳务合同关系。一方面,田某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触碰到搅拌机开关,致使穆某某受伤,某公司作为接受田某某劳务的一方,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对穆某某受伤负有过错;另一方面,穆某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进入搅拌机内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