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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圖侵刪)
01·
我從香港回到了桃花村,我的娘家。
12月份的桃花村,沒有桃花,但村子里種了許多橘子、柚子,果實早熟透了,但掛在樹上都沒有人吃。
太陽又暖又明亮又干淨,我恨不得把這些陽光裝在瓶子里,然後帶回香港去。
住在娘家,平時除了在村子里走走逛逛,我好多時候都在廚房里忙。煮飯,洗碗,打掃房間,整理家居物品……
媽媽家樓上樓下所有的衣櫃全都被我打開了、翻遍了,我將每個衣櫃的每件衣服都翻出來,在媽媽面前抖開。
每抖開一件衣服,我就問她:“這件要不要?”
要,她就答一個字;不要,她就答兩個字。
當她說“要”,我就往左邊放;說“不要”,就扔進右邊的袋子裡。
整理了一天也沒有將衣服整理完。原來進度可以更快,但她不斷陷入難以抉擇的境況。比如一件棉襖,玫瑰紅,上面繡了大朵綠色的花,布盤扣,我從沒見她穿過,明顯太小了不合身。
她似乎不想扔,“這件紅襖子,我蠻喜歡的,可惜買小了一個碼,我一次也沒穿過,當時花了八十八塊錢……”
似乎每一件衣服背後都有故事,難為她居然記得每件衣服的價錢,對著每一件衣服她都要敍事抒情一番,我懶得理她,拿起紅襖子往右邊袋子一扔。
02·
這樣忙碌了几天,單是扔掉的舊衣服就裝了六個大袋子,還有各種閒置的舊家俱,以及一些存在意義不明的東西,比如一塊有裂紋的鏡子,一只斷了把手的杯子,一瓶用處不明的藥油,一只壞了的電熱壺,一個生鏽的鍋子,各種高跟、平跟的鞋子……
凡是我看著覺得無存在意義的、無趣的、無美感的,一律扔扔扔。
被我整理扔掉的東西,裝了一個小卡車,叫人拖到村里的垃圾場了。
日子在扔扔扔里面過了一星期,我也沒有外出應酬什麼的,也沒有舊同學、舊朋友知道我回娘家了,我很少在朋友圈發布自己的私人行蹤或私生活。
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個電話,有一個人約吃飯,是一個三十多年沒有見過面的小學同學。
不曉得他怎麼知道我回了。
我推脫了。
媽媽說,為什么不去呢?你這個同學現在可是大老板,全省都有名的,全國都出了名的。
我說我不去,我不方便去。
媽媽說,你和這個同學以前有過什麼嗎?就算是,都三十年了,還有什麼還想不通、放不下的囉。
我說我不去,我去不了。
媽媽問,到底什麼事讓你去不了呢?你看,我正好做了些腊肉,你可拿些送給他;還有些火焙魚,你也拿點給他。現在不像以前,男女不能交往,你做人也不要太驕傲了,回來了也出去走動下,和同學朋友親戚都走動下。
我真是急了,我說媽你想到哪裡去了?你看我,你看看我,我這樣子能見人嗎?
媽媽細細將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說,標標致致的妹子,怎麼不能見人?!
我指著外套說,媽媽 ,你看,我一身油污粘身,都不像一件衣服了,還有,你看我的鞋子都盡是泥巴,我怎樣見人呢?
從香港回鄉下時,我隨便撿拾了几件貼身換洗衣服,外套就只穿了一件,沒有換洗的;鞋子也只穿了一双,褲子也就身上穿的一條牛仔褲,現在從頭到腳全是髒兮兮的。
回鄉下後天天在廚房里打滾,煮飯洗碗,抹這里抹那里,衣服比環衛工人的工作服還要邋遢,腳上的黑色靴子也是灰塵滿布,已看不出顏色,你說這樣一身怎樣去見人?
莫說搞得風姿綽約、光彩照人,至少得干干淨淨吧。
媽媽說,唉呀,你早說哂,我有衣服嘛。
她拎出那件八十八塊買的玫瑰紅棉襖。我明明幫她扔掉了,怎麼還在這里?
我一試,還蠻合身,雖然我平時極少穿紅色,但總算是干干淨淨的一件衣服。
後來,他又打電話來。我咬一咬牙,就穿著媽媽的玫瑰紅襖子去了。
約在市里面一間新開的大餐廳,小學同學他西裝革履,紅光滿面,一看確實是發了大財、春風得意的人。
我有些忸怩不自在,為我身上穿的那件紅通通的棉襖。
他看見我,馬上瞳孔放大,雖然他盡量不露聲色,但我還是捕捉到了他略感意外表情。
我更加不自在了,一定是紅棉襖的民族風和鄉土氣息讓他“驚艷”了。
他一定想,這個女同學,在香港呆了二十年,總該有點都市氣質,帶點香港風情吧,怎麼這樣子的?
我肯定讓他很失望。
吃完飯,閒聊了一會兒,他開著寶馬車送我回媽媽家。
接著我收到一條他發過來信息:老同學,你比三十年前更漂亮了,驚艷啊。
很明顯,他驚艷的是我身上穿的大紅棉襖,就是我媽媽花了八十八塊錢買的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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